黔东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 黔东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22-02-28 12:01

2021年,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住建厅的业务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州委依法治州办和省住建厅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安排部署,较好完成全年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黔东南州住建局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认真研读掌握实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主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中心学习组学习的范畴,并组织召开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同时,为了更好的学习领会贯彻落实中央、省、州部署精神,采取利用局党组会议学习会议、文件精神和新修订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方式加强干部队伍的理论学习,全年已组织学习38次,涉及的内容涵盖党风廉政、平安建设、法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城市更新、安全生产等当前主推的重点工作。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严格执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局党组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组织学习《条例》,提高全局领导干部职工掌握度,敬法守法护法,做优化营商环境的排头兵。围绕优化提升“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用气”两个指标,扎实开展除督促指导和业务培训之外的系列工作,营商环境水平明显提高。以“办理建筑许可”为例。一是精简申请材料。以凯里市为试点,优化了“供水报装”事项申请材料,由原来的4大项12小项调整为1项。以黎平县作为试点,优化了“供电报装”事项申请材料,由原来的3项调整为1项。同时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规划条件核实(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证)”、“建设工程城建档案验收3个事项申报材料进行精简压缩;二是减少重复材料。利用部门之间的材料和信息互通共享,以及审批人员的主动作为,把原先应由群众提交的材料变成由审批部门通过系统寻找来补齐,既保障了审批事项法定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又减少了办事企业及群众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切实解决了材料重复提交问题。我州工改办已在凯里市工改系统完成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等9个主流程审批事项的优化配置工作。三是实行并联审批。根据《关于印发贵州省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实施意见2.0(试行)的通知》(黔工改办〔2021〕3号)文件要求,对项目的消防验收、城建档案验收、规划条件核实、竣工备案等事项实行了并联审批,完成150个项目的并联审批工作,提高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缩短了项目审批时限。

(2)依法实施城市更新。2021年全州住建系统把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背街小巷改造作为城市更新的载体和重大民生工程,坚持法治化、市场化原则推进改造。决策阶段,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基本程序,做好做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阶段,依法依规征地拆迁、充分采纳群众的改造意愿。2021年,全州开工棚改项目90个,建设46342套住房;开工改造老旧小区145个,惠及11058户;开工改造背街小巷105条,以上所有项目均没有发生因为方式欠妥、做法违法引发群众利益受侵害导致的上访和群体性事件。

(3)依法化解问题楼盘。2021年初,州住建局组织对全州问题楼盘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共排查出存量问题楼盘92个,在州委州政府高位推动下,采取问题限时完成“清零”攻坚措施,通过部门高效协作,依法依规完成92个存量问题楼盘阶段性目标任务,有效维护3.45万户约10万人的住房权益。得到省长李炳军签批“很好!”的肯定。

4)强化行业创新监管。一是积极探索“智慧住建”建设。充分挖掘和利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产生的数据资源,结合管理需要和业务需求,在行业全生命周期、多维度的数据分析应用方面积极探索,摸索构建“智慧住建”建设雏形。二是大力推进BIM技术应用。加强与凯里学院在BIM协作,在理论创新、试点应用、人才培育方面深度合作。推进中建伟业集团项目上的试点应用建设,总结经验逐步推广。力争2-3年内拓展BIM技术应用和工程质量保险试点范围,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鼓励企业打造精品示范工程。三是用好四个平台资源数据。管理运用好工程建设审批管理平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平台和起重设备管理平台,让数据跑腿、让数据说话,提高管理及服务能力。抓好智慧建管平台,有序推进住建局、项目参建单位及硬件设备服务商开展项目信息和硬件设备接入工作。在2020年30个试点项目的基础上全面铺开全州120个在建项目智慧建管平台建设工作。四是加快数字城管平台建设。借鉴发达地区和先行试点工作经验,运用大数据技术推动城市治理能力、办事效率、服务水平全面提升。推进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建设,完善城市管理事部件和单元网格数据;整合市政设施、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城管执法等城市管理专项数据;共享与城市管理相关部门的信息资源,实现城市管理数据资源全要素目录管理。

(三)构建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聚焦重点领域立法,加强法规协调。围绕重点工作,做好《黔东南州停车场管理办法》《黔东南州物业管理办法》《黔东南州预售资金管理办法》等州政府规章的立法工作。认真做好各级各类法规协调工作,及时研究反馈法律法规规章征求意见。

(2)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按照《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制定管理局发的规范性文件,履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认证、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集体审议等程序要求并第一时间将规范性文件录入贵州法治云系统备案。规范性文件施行一段时间后,结合行政相对人反馈的情况,着手开展效果论证和评估,确保立法进步科学。

(3)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根据州委依法治州办安排部署,结合行业监管实际,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2021年我局建议废止《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2个规范性文件,已被州政府采纳。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全州住建系统实施重大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守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基本法定程序,不仅本单位法治机构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把关,单位聘请的法律顾问也一直致力于各种事务的合法性审查,为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为更好的指导全州住建系统知晓重大行政决策的边界,2020年7月16日我局还配套制定了《黔东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的通知》。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组织开展城镇容貌标准及城市管理执法培训,提高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的知识储备和执法水平;二是开展城市管理执法(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执法水平巩固年行动,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大力践行“721”工作法,全面推行文明、规范执法;三是深化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按照权责一致要求,制定权责清单事项,将“1+5”领域的行政处罚权纳入城管执法部门集中统一行使。四是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修补128条陈旧、坑损、松动人行道(总长146公里),排查户外广告设施9459处,拆除不规范广告牌689处、横幅20条,修复缺损、脱落字体广告3005处,清除“野广告”2925处。

(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为落实全民普法,全州住建系统多措并举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加强内部管理人员的学法普法,充分利用党组会等平台持续实施;二是组织召开10余次业务培训,为培训人员全面系统地送法普法;三是利用房地产、建筑业、城市管理、建筑施工等执法检查开展普法宣传,在执法说教的过程中,完成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知识补给;四是通过5月综治月、5月28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6·15”世界环境日、“6月安全生产月”等户外集中宣传活动,向广大人民群众普法;五是通过应对学法考试提高全局领导干部职工学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1年,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局机关法制工作人员力量有待进一步充实。

三、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昌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履职,严格执行规范性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性审查,遵照重大行政决策基本程序、遵守法律法规特别是党内法规,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始终严守廉洁关纪律关,履行一把手职责,主动担当作为,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镇建设投资等工作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背街小巷改造、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全年工作成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全州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助推平安黔东南、法治黔东南建设向纵深发展。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依法行政水平。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住建干部的学法、守法、用法意识,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进一步加强住建系统法制队伍建设。通过轮岗把单位在职在编的法学专业人员调整到法治机构,进一步充实法治工作人员力量,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司法考试,提升专业化依法行政水平。组织开展全州住建系统行政执法培训,增强专业理论知识供给,提高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

(三)进一步抓好法治宣传教育。组织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昔法”要求,不断提高法治宣传的覆盖面、专业性、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