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二)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四)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三、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
(四)预算绩效说明
(五)专业名词解释
五、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城市管理和城市综合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保障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职责。贯彻实施国家和省相关工程建设行业技术标准。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政策措施。负责研究拟订全州乡镇、村规划工作相关规定、规程和意见经州政府审批后监督实施。贯彻执行国家、省风景名胜区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督促抓好落实。承担指导城乡建设管理的相关责任。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及脱贫攻坚的住房安全保障工作。负责中国传统村落、中国历史文化名村的保护、发展。负责全州建筑行业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承担州人民政府指定的重点工程的房屋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责任。承担推进建筑行业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责任。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编制全州住房和城乡基础设施近期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综合管理建设行业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州人民政府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对全州城市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对全州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和人员培训。承担跨区域及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全州智慧城市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信息收集利用和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主管部门1个,全额拨款下属事业单位8个。其中:黔东南州城市综合行政执法监察支队为新设立单位,原黔东南州城建监察支队撤销;黔东南州城镇园林绿化办公室原为黔东南州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调整为我局所属事业单位。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收入来源 |
1 |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行政机关 |
财政拨款 |
2 |
州保障性安居工程办公室 |
全额拨款事业 |
财政拨款 |
3 |
州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支队 |
全额拨款事业 |
财政拨款 |
4 |
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办公室 |
全额拨款事业 |
财政拨款 |
5 |
州建筑安全监督检查站 |
全额拨款事业 |
财政拨款 |
6 |
州房屋交易和权属登记管理所 |
全额拨款事业 |
财政拨款 |
7 |
州新型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 |
全额拨款事业 |
财政拨款 |
8 |
州风景名胜管理中心 |
全额拨款事业 |
财政拨款 |
9 |
州城镇园林绿化办公室 |
全额拨款事业 |
财政拨款 |
(三)部门人员构成
2018年年初我局总编制数128人,在职实有人数95人,其中在职行政编制人员25人,在职事业编制人员70人,另外,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26人,聘用人员8人。
部门人员构成情况表
序号 |
单位 |
编制人数 |
实有人数 |
1 |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30 |
25 |
2 |
州保障性安居工程办公室 |
16 |
12 |
3 |
州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支队 |
18 |
16 |
4 |
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办公室 |
25 |
19 |
5 |
州建筑安全监督检查站 |
8 |
7 |
6 |
州房屋交易和权属登记管理所 |
4 |
4 |
7 |
州新型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 |
2 |
2 |
8 |
州风景名胜管理中心 |
17 |
5 |
9 |
州城镇园林绿化办公室 |
8 |
5 |
10 |
离休人员 |
2 | |
11 |
退休人员 |
26 | |
12 |
聘用人员 |
8 |
2018年我局计划公开招考/遴选工作人员13人。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我局总收入为5865.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66.14万元,占收总收入的19.88%,上年结转4698.88万元,占总收入的80.12%。
2018年我局预算总支出为5865.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2.32万元,占支总支出的21.01%,项目支出4632.70万元,占总支出的78.99%
(二)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我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66.14万元,同比上年增加16.07%,增加原因主要是2018年我局新增人员及工作项目,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
2018年我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166.14万元,同比上年增加16.07%,增加原因主要是2018年我局新增人员及工作项目,相关运行费用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增加。
(三)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我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66.14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8.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的8.43%,行政运行收入974.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的83.58%,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收入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的1.72%,住房公积金拨款73.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的6.27%。
(四)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我局预算总支出为5865.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2.32万元,项目支出4632.70万元。
基本支出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8.34万元,占总支出的1.68%;行政运行支出1060.89万元,占总支出的18.09%;住房公积金支出73.09万元,占总支出的1.24%。
项目支出中,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70万元,占总支出的21.65%;文化活动支出275.60万元,占总支出的4.7%;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57.85万元,占总支出的4.39%;一般行政事务管理支出211.62万元,占总支出的3.61%;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52.14万元,占总支出的4.3%;棚户区改造支出35.47万元,占总支出的0.61%;其他城乡社区支出87.91万元,占总支出的1.50%;棚户区改造1600.36万元,占总支出的27.29%;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641.75万元,占总支出的10.94%。
2、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
根据上级部门工作安排,我局2018年安排因公出国(境)预算15万元。由于2017年我局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预算,因此2018年公出国(境)预算同比上年增加。
(2)公务接待费:我局2018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
(3)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我局2018年没有公务车购置安排;我局2018年公务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41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
由于机构划转,我局新增下属事业单位州城镇园林绿化办公室,该办公室有公务用车一辆,由于年初编制部门预算时划转手续尚未办理完毕,因此预算中没有包含该辆公务用车2018年的运行维护费。该辆公务用车2018年运行维护费预算为6万元。
三、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我局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4632.70万元,主要是:
(一)棚户区改造支出1635.83万元,占项目支出的35.31%。
(二)传统村落峰会项目1527.74万元,占项目支出的32.98%。
(三)2016年购房补贴州级财政补贴项目641.7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3.85%。
(四)农村清洁风暴项目357.91万元,占项目支出的7.73%。
(五)中国传统村落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257.8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5.57%。
(六)公租房项目115.0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2.48%。
(七)部门专项业务及其他零星项目96.6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2.08%。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部门运行经费主要是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局共有车辆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8辆,没有一般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等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
由于2018年我局预计新增工作人员13人,需要新增一批办公设备,同时,由于现有的办公设备有一部分已经老化,需要进行更新换代,我局计划在2018年3月至12月分数批进行办公设备采购。
(四)预算绩效说明
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0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事业支出: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指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文化活动(项):指反映举办大型文化艺术活动的支出。
1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位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事务管理(项):指指反映位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项):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21、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支出(项):指用于棚户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23、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住宅方面的支出。
五、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2018年州级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