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黔东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十届州委第十四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的通报
根据黔东南州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7月7日至8月7日,州委第六巡察组对州住建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1年11月18日,州委第六巡察组向州住建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实事求是指出了我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明确了整改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集中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化认识,提高站位,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州住建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切实担负起整改落实的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以及州委书记罗强同志在书记专题会上听取州委第十四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凝聚思想共识,以坚决的态度和有力的措施,全力抓好巡察整改工作。认真对照州委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18项具体问题32条逐项整改。目前已整改完成29条(其中长期坚持的29条),正在整改3条。
(一)深入领会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巡察反馈会后,局党组立即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州委巡察有关要求进行了学习讨论,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局党组认为,州委第六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实事求是、严肃中肯地指出了巡察发现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很强的整改建议,为局党组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履行好管党治党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明确了努力方向。对州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局党组高度重视,完全接受,直面问题不足,深入反思检查,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办法、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二)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局党组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认真学习领会,深刻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了《整改方案》和《州住建局关于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清单》,针对巡察指出的所有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确定了整改任务,形成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
(三)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局党组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局党组及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各专项小组先后召开多次碰头协调会议推进落实工作,在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实行台账式和销号式管理,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对能够马上解决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并抓好巩固提高。同时,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把整改工作尽快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高度重视,强化措施,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见效
州住建局严格按照州委第六巡察组的要求,坚持立行立改,真认账、不推诿,真整改、不敷衍,坚决把讲政治贯穿到整改过程,坚决做到整改责任全承担,坚决实现问题整改全到位。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针对“对标对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不够到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未能入心入脑,高质量地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还有差距”的问题
(1)理论学习联系实际工作不够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2022年1月29日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二是理论学习与实际相结合,组织相关科室对学习情况进行了检查。
(2)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牢牢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重要指示精神不够彻底,工作推进缺乏动力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成立了黔东南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机制,全面建成投运凯里、三穗、南部片区三个焚烧发电厂,基本建成凯里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通过季调度、适时通报、下达工作提示函等方式加快督促各县市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20年黔东南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全省考核中排名第四,2021年全省考核中排名第三。二是按照“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模式推进村镇生活垃圾治理,建成并投运174座生活垃圾转运站,通过建设独立转运站、与周边乡镇共建共享、采取直收直运模式,实现所有乡镇具备转运生活垃圾的能力,进一步完善转运车辆、收集点配备,实现收运体系行政村全覆盖。督促各县市将城乡生活垃圾治理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快资金拨付,强化资金使用,提高资金效益,保障收运系统运行,2021年行政村生活垃圾收运正常运行率95%,全省排名第五,完成省下达90%目标任务。全州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30户以上自然村寨覆盖率达到91.4%。村镇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率达到61.7%。三是根据2016年我州水务一体化改革工作,我局涉水事务已全部划转至州水务局,制镇生活污水工作主要由州水务局牵头组织实施。
2.针对“贯彻中央、省委和州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的问题
(3)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上不够有力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由州住建局牵头联合州农业农村局、州生态环境局、州财政局印发了《黔东南州住建局等四部门黔东南州2021年城乡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各县市目标任务,由州住建局与各县市住建局、综合执法局签订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压实工作责任。按照“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模式推进村镇生活垃圾治理,建成并投运174座生活垃圾转运站,通过建设独立转运站、与周边乡镇共建共享、采取直收直运模式,实现所有乡镇具备转运生活垃圾的能力,进一步完善转运车辆、收集点配备,实现收运体系行政村全覆盖。二是当前我州宜居农房建设试点共计26个(第一批11个、第二批15个),根据《贵州省2021年宜居农房建设试点工作方案》《贵州省2021年宜居农房建设试点验收评估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各县(市)加紧推进项目建设,于2022年5月10日前向我局提交第一批宜居农房建设试点书面验收申请和第二批宜居农房建设试点自评报告。目前正在开展验收工作。
(4)编制全州“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存在滞后情况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指导各县(市)结合各地实际确定编制内容和编制计划送审备案。二是积极申请专项经费,2021年我局完成州级政府采购项目备案、全州基础数据资料调研收集、采购代理机构比选、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制等前期工作,并在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监督下确定编制成交单位并签订合同。三是全州已完成“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5)传统村落建设推进不力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开展传统村落示范村建设督导。不定期派员到各示范村督导项目建设及负面清单整改工作。二是及时开展整改落实调度。每周对建设及整改情况进行调度,积极推进全州13个省级示范村阶段性评估负面问题清单整改,示范村140个负面清单已完成整改。三是对传统村落示范村建筑风貌整治工作部署和摸排情况进行重点督导。四是完成2018年和2020年共计10个示范村省级验收评估。
(6)营商环境优化改革推动不力
整改完成情况:黔东南州建设工程消防审批工作,按照属地办理原则,由各县(市)住建局具体负责实施,州住建局负责业务指导。2021年,州住建局对全州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各县(市)住建局已将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纳入政务服务大厅办理。2021年6月3日,州住建局印发《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办事指南的通知》至各县(市)住建局,用于规范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政务服务窗口受理。2021年8月17日,州住建局印发《黔东南州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指导性文件汇编》,指导各县(市)住建局按标准化、规范化开展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2021年10月,州住建局举办2期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业务培训,对全州消防审验从业人员进行了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业务培训。
3.针对“履职尽责担当不足,职能作用发挥有差距”的问题
(7)监督指导力度不够,部分县市房地产市场、建筑市场监管“乱象”凸显
整改完成情况:我局联合公安、发改等八部门印发《黔东南州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形成合力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销售、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屋租赁、物业服务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房地产市场乱象得到有效遏制,实现全州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一是针对“未批先建”“无证施工”的在建工程项目开展排查清理,坚决遏制违法行为。二是印发《黔东南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市场乱像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开展建筑市场乱象整治工作,重点对违法建设和违规审批、招投标市场乱象等行为进行整治,全面净化建筑市场。三是结合2022年一季度质量安全大检查,印发了《州住建局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整治和“两拖欠”治理督查检查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县市住建部门进一步强化对“未批先建”“无证施工”等违法行为查处,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四是通过专项整治,全州房屋市政在建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擅自施工的项目已全面下发停工通知书,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后续将加强服务指导项目建设单位及时完善施工许可证的办理,满足条件后再行开工建设。
(8)对物业监管工作研究不多,导致监管机制不完善,业主投诉事件频发
整改完成情况:我局牵头起草印发《黔东南州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从明确工作职责、调整维修资金交存标准、提升资金管理服务水平、细化业主自管的规定、明确维修资金应急使用和应急代修等多个方面加强维修资金归集管理,提升服务水平;起草了《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物业管理办法(送审稿)》,从业主组织及社区组织、前期物业服务、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的使用和维护等多个方面规范物业管理。2022年1月组织召开了全州物业管理工作暨物业小区消防安全培训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县市要严格执行《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中前期物业服务招投标制度相关规定,要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之前抓好此项工作落实,凡是未按规定执行前期物业招投标制度的住建部门一律不得办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和商品房预售许可;加强《贵州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导则》宣贯,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再学习、再贯彻、再宣传。对于现售项目,规定建设单位必须在销售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二)关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4.针对“作风不严不实,形式主义现象依然存在”的问题
(9)制度拟订结合实际不够
整改完成情况:结合局工作实际,2021年底已组织相关科室对《中共黔东南州住建局党组工作规则》进行修改。
(10)民主生活会不够严肃
整改完成情况:学习了《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有关规章制度。一是对《2018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将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查摆的问题错误表述为2018年度的进行了修改。二是严格审核把关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对组织生活会支委剖析材料应付交差、抄袭等责令重写。三是对局机关党支部、局事业单位党支部、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支队党支部、州住房保障中心党支部书记进行了预防提醒谈话。
5.针对“财务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11)财经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从2021年11月9日开始正式启用差旅登记台账,有效的避免了重复报销差旅费的情况;二是对巡察整改中反馈的问题进行了再次核查,无公函接待的几笔费用,已请经办人员对接相关单位补齐公函。三是对没有入账的固定资产,已于2022年1月凭证进行更正补登记。四是针对2018年3月8日我局机关党委、局机关党支部、直属事业党支部、城建监察党支部、新农办党支部、保障办党支部、局工会、局共青团、局妇委会联合举办的“三·八”节活动,已补齐参加活动人员名单并进行了情况说明。
6.针对“落实‘森林管护区’创建工作仍有差距”的问题
(12)执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重视不够,对干部提醒约谈流于形式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邀请州纪委监委领导到我局讲课,提升班子成员对约谈的意义、方式等的认识掌握,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二是加强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学习,举一反三排查。
(13)廉政风险防控仍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将全面从严治党摆上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二是将长期在同一科室单位工作的人员进行轮岗,有效降低廉政风险。三是2021年、2022年已召开三次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用身边人身边事警醒教育干部。
7.针对“基层组织建设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拟订了党员管理、党员民主评议、谈心谈话、发展党员等制度,规范党员管理。二是严格按照基层党组织换届要求开展换届工作。三是召开局机关党委会议,对“三会一课”、“党组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等党内制度,要求各党支部制定学习计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党组织活动。四是由局机关党委牵头,2021年12月以来对各党支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五次督察。
8.针对“落实上轮巡察、环保督察等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14)落实巡察整改不到位,整改质量不够高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按照“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模式推进村镇生活垃圾治理,建成并投运174座生活垃圾转运站,通过建设独立转运站、与周边乡镇共建共享、采取直收直运模式,实现所有乡镇具备转运生活垃圾的能力,进一步完善转运车辆、收集点配备,实现收运体系行政村全覆盖,同时加强调度,保障收运系统运行,2021年行政村生活垃圾收运正常运行率95%,全省排名第五,完成省下达90%目标任务。二是凯里万博地下停车场、凯里体育场地下空间开发,目前主体工程已经完成70%,正积极协调施工单位先开工建设北广场地下坡道,地下坡道完工北广场地下停车场运营后,在完善南广场地下停车场剩余工程量。三是永乐家园因部分业主私下与房开商签订不受法律保护的购房合同,涉及房屋抵押查封71套,其中指导认购人通过司法途径解押解封23套,问题楼盘专班组织多部门协调解封26套,剩余房屋抵押权人、认购人、房开企业等按照法律途径依法解决。
(15)对省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有落差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高度重视,全面部署。我局印发了《关于印发黔东南州2021年城镇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城镇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全州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黔东南州住建系统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暨农村生活垃圾整县推进验收工作会议”对全州建筑工地扬尘治理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县市住建局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管控,认真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关于贯彻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的实施意见》。二是制定方案落实工作。1、我局下发了《关于印发黔东南州2021年城镇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州住建局关于开展2021第三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暨建筑市场行为执法检查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的通知》、《关于报送建筑工地扬尘管控风险预警问题整改五定工作表的通知》、与州生态环境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住建领域生态环境问题暗访抽查落实整改专项行动的函》、与州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公安局、州交通局、凯里公路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2021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扬尘污染治理问题专项执法督查的通知》并按要求开展了相关督导工作。我局将扬尘治理纳入每一次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内容。2021年以来我局累计对全州134个项目开展建筑扬尘治理工作检查;2、指导督促各县市住建局开展扬尘治理。我局督导各县市住建系统开展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并按要求填报省厅一体化平台系统,目前全州各县市住建部门共开展执法检查2156人次,检查工地1175个次,发现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数量776个,责令停工整治工地数量27个。全州城市区在建工程项目245个,实现“六个百分之百”的项目有226个,已采取封闭围挡措施的工地数量240个,已采取加强物料管理措施的工地数量238个,已采取降尘作业的工地数量239个,已采取路面硬化措施的工地数量239个,已采取车辆清洗措施的工地数量238个,已采取渣土清运措施的工地数量243个,已采取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的工地数量204个其中接入智慧平台47个,相关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三)关于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点穴式”巡察方面
9.针对“局党组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2021年7月以来,局党组高度重视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相关工作,会议研究传统村落事项8次,其中2022年以来研究部署4次。对《黔东南州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州总体项目策划》《黔东南州传统村落分级分类风貌保护与整治技术导则及示例图集》等进行研究落实,更好指导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州项目建设,进一步规范村民建房和风貌引导。
10.针对“违规建筑屡禁不止”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与州检察院联合印发了《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 黔东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传统村落公益诉讼协商保护的协作机制》,切实推动刑事司法、行政执法、监督执纪和行业监管的有效衔接,有效助推我州传统村落保护工作。二是以“专项整治”为抓手,坚决整治传统村落建筑风貌破坏行为,全面加强传统村落风貌保护。经州政府研究同意,印发了《黔东南州传统村落建筑风貌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成6个督导组对传统村落进行建筑风貌督导并于3月底完成传统村落建筑风貌第一季度督导。三是为强化全州农村住宅风貌引导,编印了《黔东南州农村住宅风貌导则及指导图集(试行版)》,并开展了培训工作,为群众建房提供建筑风貌指引。四是及时对工作滞后的县市下发工作提示函及通报,形成上下联动的整治工作机制。
11.针对“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推进滞后多次被省约谈通报”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加强对全州工作的谋划研究,积极指导县市开展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积极组织相关县市申报创建省级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集聚区。我州有5县以得分前10的成绩列入支持范围,占比全省50%。
12.针对“补助资金使用率较低”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为了强化资金使用和管理,出台《黔东南州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集聚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确保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和资金专款专用。二是及时与州财政局沟通协调,做好传统村落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督导。三是积极申请拨付专项补助资金,督促县(市)专款专用。四是指导县市做好项目建设,使用好中央和省级传统村落补助资金,同时开展好资金绩效评价。
13.针对“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规划编制滞后”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前四批309个传统村落已全部通过省部级审查,302个传统村落已经批复并公布实施,第五批100个中国传统村落规划已全部编制完成并报省住建厅进行技术审查中。二是在实地督导中,针对规划未公布的问题,督促各县市进行整改。
14.针对“部门之间协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按照“州级统筹、国有公司运作”的模式,由国有平台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与州直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国家级示范州建设工作。二是为提高传统村落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转率,2021年12月23日我局函请州生态环境局加强传统村落污水处理设施运转率整改,2022年1月26日州生态环境局完成了全州传统村落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情况的排查。
15.针对“传统村落特色产业发展缓慢”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开展传统村落分类管理,将全州409个传统村落主要分为传统农耕型、特色产品型、生态景观型、教育科普型、精品民宿型等5大类村落。通过评价,传统农耕型村落285个、特色产品型村落38个、生态景观型村落40个、教育科普型村落26个、精品民宿型村落20个,精准确定各个传统村落特色定位,为下步产业发展奠定基础。二是在传统村落示范州建设和省级集聚区建设中,均明确要求规划中要有特色产业规划篇章,提升产业规模,以农业合作社的形式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总的来看,经过前一阶段努力,州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整改工作还需继续努力、不断深化。持续深入地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放大巡察工作效应,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住建工作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持续用力,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忽视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正在推进解决的问题紧抓不放,加快工作进度,争取政策支持,持续抓好整改落实。以问题为指引,倒查制度漏洞,加强建章立制,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抓好执行落实,确保发挥作用;对党风廉政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完善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二)强化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工作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州委决策部署在全州住建系统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各级领导“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坚决支持配合好州纪委州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的工作,对派驻纪检组监督、执纪、问责的全部工作确保做到主动配合、积极支持。
(三)立足实际,推动住建工作。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认真落实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进住建工作“十四五”规划,认真履行住建部门职能,积极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住建部门,实现以巡察整改落实推动住建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州住建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55--8229928;联系地址:凯里市永华巷7号州住建局,邮政编码:556000;电子邮箱:1037983611@qq.com。
中共黔东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2年6月10日